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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大数据平台】项目速读(269)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来源: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2号)要求,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申报工作流程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word或wps格式,同步发送联系人邮箱)报送我局。

(二)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方宇、李伟、万东迎

联系电话:18500563606、13311159237、13911282793

邮    箱:m@bsaiii.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千鹤商务1号楼2501(收材料地址)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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