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软件高质量发展系列沙龙(七)丨团体标准政策宣贯及编写实务成功举办
11月23日,由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主办的软件高质量发展系列沙龙——“团体标准政策宣贯及编写实务”成功举办。本次沙龙邀请了现任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秘书长、原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首席专家、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世刚和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副秘书长刘一帆分别进行了线上分享。
王世刚首先简要介绍了《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他表示,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由市场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鼓励使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
王世刚提出,标准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10个程序。他强调,标准名称要规范,标准名称包含的要素是引导要素+主体要素+补充要素,即:范围、对象、内容。标准名称分为一段式(只有主体要素,如“手术无影灯”)、两段式(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如“化学试剂 苯”)和三段式(引导要素+主体要素+补充要素,如“叉车 钩式叉臂 术语”)。
王世刚指出,从我国团体标准化的总体数据来看,我国团体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提高团体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团体标准的引领作用,树立行业协会的良好形象,共商共建共享团体标准。
之后,刘一帆围绕着支持推广使用“中关村标准”、支持开展高端推进工作和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内容、条件、方式和金额进行了详细讲解。她指出,通过“中关村标准”认证的产品可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使用“1字标”;“1字标”可以满足高端客户的市场需求,突出差异化竞争优势。她表示,应积极推进“中关村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讲座,参会企业进一步了解了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清晰了行业内团体标准有关政策、制定程序和要求,为实际业务操作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