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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大数据平台】项目速读(282)丨通州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采取敞口申报,全年开放,季度认定的方式,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经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参照《实施细则》(附件1),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报并提交相关企业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

2、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评审结论和符合认定标准的推荐企业名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复核、公示和公告,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公示期内,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

3、原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入口(北京通企服版APP)停止使用,企业统一通过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二、条件标准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经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进行复核。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企业有重大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通过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未在3个月内及时报告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2、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咨询电话:605657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资料清单

附件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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