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人力法务讲座系列(四)】员工保密管理防范措施
11月30日,由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主办的人力法务讲座系列之“员工保密管理防范措施”成功举办。本次培训会邀请了北京市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委员王丽君做线上分享。
王丽君简要介绍了员工保密范围,阐述了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定义,以及什么样的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王丽君举实际案例说明,只有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即三性: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的法定要件,才能纳入商业秘密范围进行保护。
王丽君在培训中重点讲述了常见的员工保密管理手段,其中包括涉密人员入职背景调查;入职时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明确员工职位、职责范围、保密范围、涉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与使用方式,以及离职回访调查或定期汇报条款;离职期间各系统访问权限,必要时进行审计,签署工作交接清单、离职保密承诺、离职保密告知、了解离岗离职后的就业去向等方式。
王丽君就员工离职脱密期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说明,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她指出,员工保密义务与员工竞业限制义务二者区别较大,保密义务系法定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违反义务,则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会后, 王丽君与与会代表在线上进行了热烈互动,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通过本次讲座,参会企业进一步了解了员工保密范围,常见的员工保密管理手段,以及员工保密义务与员工竞业限制义务的关系,为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