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政策速读(30)|请注意,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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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复核评价范围:2017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材料要求: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9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9年会计报表填写。
时间安排: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汇总,于2020年5月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来函请注明承办人联系方式。评价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
详情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841421/content.html
2.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支持对象:扶持在疫情期间,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业务领域须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即为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科技和信息化等高精尖产业,以及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生产、研发的中小微企业。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支持标准和方式:
1.对在疫情期间,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给予减免租金额30%-50%的资金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享受政策时间从2020年2月1日起算,至北京市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
3.采取分阶段补贴方式。第一阶段为2020年2月份全月,对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给予3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后续阶段视抗疫形势,适时发出二期申报征集通知。
4.同一家单位不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资金补贴,不重复享受东城区同种类别的资金补贴。
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市科委或东城区科信局认定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并积极配合东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申报主体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4.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享受补贴。
申报日期:自2020年3月27日起,截止日期2020年4月10 日。
详情链接:http://www.bjdch.gov.cn/n3952/n4060/c9383487/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