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52)|关于申报2020年度朝阳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1. 关于申报2020年度朝阳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支持方向和重点:重点支持开展蔬菜零售、早餐、家政、便利店等各类社区网点规范化、连锁化发展的基础服务类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国有物业以自有产权房产,或以回租回购、收回出租出借权等方式发展便民服务设施,发挥稳价保供、储备调控作用的国有企业保基本项目;支持生活服务类企业创新服务手段,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平台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对品牌企业进社区,搭建全渠道营销平台,提升供应链和销售端协同能力项目给予支持。
支持方式: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
(一)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外埠品牌企业,在我区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项目,须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纳税登记;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未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新建项目须为2019年1月1日后正式开始运营(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开业证明);规范提升项目,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完成主体升级改造,原则上投资额度不低于10万元;申报项目能够按申报计划实施;
(五)新增便民商业设施应符合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规定;
(六)为避免重复支持,对于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参加申报。
申报时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便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区商务局将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按照审核标准,根据项目申报的时间次序及完成情况择优给予支持。项目集中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5日。
详情链接:
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8a24fe83719d45900171b543e0240b34.html
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认定的通知
认定范围:已报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技术改造储备项目申报表》,且计划于2020年度建设完成的项目。
认定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二)项目内容应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以及为适应设备升级所进行的厂房装修改造;或因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利用现有厂房建设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项目实施后应能实现生产效率提升、经营成本下降或者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且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获批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开发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项目,可优先纳入技术改造项目认定范围。
资料报送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
详情链接: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tzgg/202004/t20200424_188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