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政策速读(37)|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1.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 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 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 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 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标准:
(一) 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三) 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 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六) 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申报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
详情链接:
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004/t20200426_1882350.html
2. 海淀区关于转发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创新平台布局储备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要求:
(一)组建方式
工程研究中心鼓励牵头单位联合其他单位成立独立法人,确有必要,也可探索其他有效的组织形式。
(二)布局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近期主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安全和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等领域。后期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发布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三)牵头单位条件
1.具有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2.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3.具有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具有工程设计、评估及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
时间:4月29日(星期三)16:00前。
详情链接: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88_51784/auto4488_52160/auto4488/auto4488/202004/t20200426_440159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