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政策速读(38)|北京市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支持方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等专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
申报条件:
1.各申报单位和项目均需符合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真实、合规,需核准/备案的项目手续完备。
2.申报单位(联合体申报的牵头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北京市辖区范围。
提交时间:各类申报项目均须在5月15日17:00前。
详情链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004/t20200427_1885187.html
2. 北京市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5号)精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一)企业条件
1.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规划,属于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
2.受疫情影响,2020年2-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
(二)补贴标准
5月6日至7月31日,每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900分钟)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900分钟),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5400分钟)3000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对开展培训的职工按照每人154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申请流程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按上述条件对企业进行认定,于5月6日将企业名单(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按行业分别报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照《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www.bjjnts.cn)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培训,培训完成后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技能提升行动”-“援企稳岗培训补贴”申报补贴,由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填报培训计划,在线做出承诺后,可同时提交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将临时性岗位补贴资金按照社保基金拨付流程拨付至申请企业。
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精准支持重点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优化经办服务。各区要遵循“一网通核”原则,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补贴申报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区要履行企业认定、审核拨付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好经费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严防冒领、骗取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要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企业了解办理程序。
详情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4/t20200427_1885127.html
3. 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根据该《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查。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详情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1146402/c7889738/content.html
4. 《密云区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密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yfgw@sina.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9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101500,并在信封上注明“《密云区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详情链接:http://www.bjmy.gov.cn/art/2020/4/26/art_25_31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