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79)|工信部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属于国家和各省(区、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三)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申报方式:网上填报+纸质报送。
申报时间:8月7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8月21日前报送材料。
详情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999062/content.html
2.2020年东城区“文菁计划”政策征集兑现公告
东城区向社会公开征集“文菁计划”支持企业及项目,主要包括市级“投贷奖”配套奖励、市级“房租通”配套奖励、高成长型企业奖励、项目补助四种支持方式,每家企业仅可选择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级“投贷奖”配套奖励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对东城区已获得2019年度北京市“投贷奖”政策资金支持的文化企业给予区级专项资金配套,配套金额不超过获得市级补贴金额的20%。
2.申报条件
(1)已获得2019年度北京市“投贷奖”政策支持的东城区文化企业(截至2020年度支持名单公示前,企业注册关系、税务关系须迁入东城区内)。
(2)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0年7月8日—7月22日。
(二)市级“房租通”配套奖励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对东城区已获得2019年度北京市“房租通”政策资金支持的文化企业给予区级专项资金配套,配套金额不超过获得市级补贴金额的20%。
2.申报条件
(1)已获得2019年度北京市“房租通”政策资金支持的东城区文化企业(截至2020年度支持名单公示前,企业注册关系、税务关系须迁入东城区内);
(2)获得资金支持的租用办公用房须在东城区内;
(3)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0年7月8日—7月22日。
(三)高成长型企业奖励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对在东城区内主营业务为游戏动漫、互联网广告、数字出版、影视传媒等范围内的高成长型文化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对达到高成长型文化企业标准,且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区域经济贡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时,对达到高成长型文化企业标准,且2018、2019年两年累计获得经国家、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超过2000万元的高成长型文化企业,可申请获得融资总额1%的资金奖励。
以上两项奖励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内,依法在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0年度支持名单公示之日前);
(2)高成长型文化企业须满足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速20%以上,具备创新能力较强、融资能力较强、收入增长较快、服务产品领先等特点;
(3)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0年7月8日—7月22日。
(四)项目补助
1.支持方向与支持额度
(1)聚焦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首都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开展“文化东城”的重点品牌推广项目;
(2)依托东城区文化资源设计研发文化创意产品类项目;
(3)彰显东城文化底蕴,实现双效统一的戏剧演艺类项目;
(4)文化金融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文化科技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测试平台等建设项目;
(5)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的特色实体书店项目;
(6)老字号博物馆、体验展示中心升级,老字号整体形象主视觉设计及提升项目;
(7)具有北京特色,能够体现东城文化并具有较好市场效益的非遗产业化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审定后投资额的40%。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内,依法在东城区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0年度支持名单公示之日前);
(2)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已落实自筹资金,项目申报时投资进度达到100%;
(3)项目实施周期须为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
(4)如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义务或投资比例最大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5)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本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自主选择政策兑现方式。
3.征集申报时间
2020年7月8日—7月22日。
详情链接:http://www.bjdch.gov.cn/n3952/n4060/c9737137/content.html
3.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6日23:00,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范围:备案推荐对象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科技部《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附件1)中有关条件和要求,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申报要求:
1. 专业化众创空间名称为:XXX专业化众创空间(XXX为空间所服务的专业细分领域)
2. 申报材料包括根据“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提纲”(附件2)准备的申报书、“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基础信息表”(附件3)和相关说明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bia2000@126.com。
2. 各申报单位(运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建设内容等行为。
详情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7/7/art_736_523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