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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项目速读(90)|关于征集2020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券服务商及服务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9    来源: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分享到:

1. 关于征集2020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券服务商及服务产品的通知

服务对象: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服务范围:

(一)创新服务。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产品设计、软件检测、工业级打样及敏捷制造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二)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支持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代理申报、交易运营及诉讼等服务。

(三)信息化服务。重点支持面向企业的生产、管理、营销等IaaS、PaaS、SaaS等云服务,以及企业数字化诊断、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四)管理咨询。重点支持企业经营诊断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安全管理等管理咨询服务。

(五)人才与培训服务。重点支持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家能力的高端培训服务。重点支持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支持企业获取互联网人力资源招聘服务。

(六)市场开拓服务。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开展企业品牌咨询服务、新媒体推广服务、网络营销推广,及为中小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推介服务。参加国际或国内省部级展览展示活动,

(七)投融资服务。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征集与评价、上市辅导、融资信息对接等服务。

(八)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所需要的其他高端服务。

申报条件:

1、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

2、具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及相关资质,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0人。

3、企业提交的服务企业名单中,以线上服务产品为主的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500家,以线下服务产品为主的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100家。

4、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在行业经营、环境污染、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深刻理解和把握企业的服务需求及存在问题,为企业提供技术成熟、已商业化的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企业提交的服务企业满意度调研问卷和满意度分析报告显示,用户满意度在90%以上。

申报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6日。

详情链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007/t20200728_1963614.html

 

 

2. 关于征集2020年度第二批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申报对象: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投资机构及孵化器运营主体。

项目申报:

(一)天使投资风险补贴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投资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天使投资(即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对企业的首轮投资,且所投资企业已完成该轮投资的工商变更),聚焦投资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引导早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按照首轮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风险补贴,单笔补贴不超过50万元,单家投资机构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2.支持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机构在北京注册,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认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2)投资机构应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申报本次补贴的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者是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或者是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1](以下同)、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管理机构;

  (3)所投资企业需在最新公布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中(zgcgw.beijing.gov.cn),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十三五”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2),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到投资协议签订之日止不超过3年,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不超过4年;投资机构对企业进行首轮投资后,机构所占股权比例不超过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4)投资机构应在所投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后递交申请材料;

  (5)优先支持承诺将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时间超过5年的投资机构。

(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投资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创业投资(即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对企业首轮之后的投资,且所投资企业已完成该轮投资的工商变更),聚焦投资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引导早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按照首轮之后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贴,单笔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单家投资机构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机构在北京注册,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含)以上;以受托管理资金进行投资的机构,认缴受托管理资金在1亿元(含)以上,其中单支受托基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

  (2)投资机构应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申报本次补贴的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或者是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器的运营主体;或者是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管理机构;

  (3)所投资企业需在最新公布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中(zgcgw.beijing.gov.cn),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十三五”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2)、且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或参与过国内外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到投资协议签订之日止不超过5年,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不超过6年;投资机构对企业进行首轮之后的投资,投资后机构所占股权比例不超过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4)对于同一家投资机构对同一企业的投资行为曾经获得天使、创投风险补贴资金支持,该投资机构对该企业进行后续投资的,不再重复支持;

  (5)投资机构应在所投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后递交申请材料;

  (6)优先支持承诺将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时间超过5年的投资机构。

受理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至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详情链接: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0835657/index.html

 

 

3. 关于组织开展本市绿色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范围: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符合《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京发改〔2020〕789号)绿色技术创新重点领域的相关技术。

评审和推荐: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优先推荐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绿色技术,申报、推荐、评审等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详情链接:http://fgw.beijing.gov.cn/gzdt/tztg/202007/t20200727_1962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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