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政策速读(67)|国家发改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1.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8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第34号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14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2号令)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第54号令)同时废止。
详情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008/t20200811_1235816_ext.html
2. 《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委发布《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条件、认定管理、发展促进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管理办法》将于9月10日起开始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孵化器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市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机构组织实地核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核查结果提出孵化器认定名单,在市科委官方网站(网址:http://kw.beij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科委组织核查,属实的不予认定;无异议的,颁发“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证书”。被评定为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此外,经认定的孵化器,其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认定。
详情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8/10/art_2386_13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