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政策速读(75)|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1.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打造集聚发展高地、增强要素保障能力、优化投资服务环境等四项战略方针,明确提出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19个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医疗等特种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装备、高档五轴数控机床、节能异步牵引电动机、高端医疗装备和制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在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方面,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换电站覆盖率。在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方面,开展共用物流集装化体系示范,实现仓储物流标准化周转箱高效循环利用。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同时,启动实施产业集群产城融合示范工程,加快产业集群交通、物流、生态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详情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009/t20200925_1239583_ext.html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示范项目跟踪评估的函
为全面了解2019-2020年度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实施效果,推广优秀成果应用,拟开展示范项目跟踪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跟踪评估方式:
(一)项目自评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当地入选项目填写《2019-2020年度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示范项目阶段性报告》(简称《阶段性(二)专家评议。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议。
(三)成果展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选择一批优秀案例,开展线上线下成果展示。
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排专人组织本地区示范项目单位开展评估评价工作。按要求填写《阶段性报告》,确保内容客观、真实、有效。
(二)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正式反馈《阶段性报告》,包括电子版(光盘)一份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评估工作委托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支撑。
详情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3/c809816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