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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项目速读(14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分享到: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试点示范内容:本次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2021年2月28日前。

详情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rjy/art/2021/art_97e7dec17d3f4e4ab0fbf7ae0938ae66.html

 

 

2.关于征集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应为近2年在农业农村信息化中涌现出来的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应具有行业领先水平。

  (二)推广应用价值高。成果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动农业农村数字转型,能够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有效的数字化支撑。

  (三)符合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能够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以主体自愿申报为原则,申报单位性质不限,请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成果推介申报材料(见附件1,2)。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家遴选。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出一批有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编入《2021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成果推荐。将遴选成果推荐给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部信息中心将统一组织全国性专家遴选,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cn)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成果入选《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拟定在2021年福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并选取部分优秀案例在同期举办的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论坛上进行路演推介。

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

详情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tzgg/109300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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