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4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具体示范内容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工作组织:
(一)加强检查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
(二)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三)建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申报日期:2021年3月31日前。
详情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rjy/art/2021/art_54dcf7c647044914bcc891e21aece899.html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第二批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有关情况的公告
重点方向:高精尖资金聚焦智能制造领域,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以下方面:一是对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相关项目建设的贷款给予贴息;二是对智能制造服务商为工业企业开展赋能服务给予奖励;三是对智能化转型升级有重要促进作用或示范效应,且获得国家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条件: 获支持单位应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智能制造项目贷款贴息、保险贴费
1.贷款贴息项目
1.1建设内容聚焦智能化产品(服务)研发制造、智能化平台建设、智能化生产线新建(改造)等方面;
1.2完成核准或备案,近1年有投资在京纳统,且应入统工业;基建项目应取得开工证,开工证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市级重点项目除外);
1.3与本市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且不低于2000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市级重点项目应单笔贷款不低于2000万元;
1.4市级重点项目还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新增用地不低于10公顷(已付土地款)、核准备案文件中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且已入统4.5亿元以上。
2.保险贴费项目
在京从事商业运载火箭、卫星研发生产或发射运营等活动,且2020-2021年购买发射财产保险、第三者财产及健康损害的责任保险的企业。
(二)数字化赋能奖励
2年内(截至2021年2月28日)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赋能服务,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额累计5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类企业。
(三)转型升级奖励
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获得第5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称号。
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3月15日前。
详情链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103/t20210302_22970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