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45)|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 申报《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项目的通知
1.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 申报《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项目的通知
申报支持范围:本办法支持领域紧密围绕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的总体布局以及大兴区构建特色高精尖产业结构的实际需求,支持在北京市大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的医药健康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科技服务等十大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的优势企业主体;符合《大兴区“高精尖”企业指数标准》的产业园区运营单位,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一)在《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二)达到《大兴区“高精尖”企业指数标准》中地均产出(制造业)240亿元/平方公里、地均税收(制造业)15亿元/平方公里的企业;
(三)达到《大兴区“高精尖”企业指数标准》中地均税收(制造业)15亿元/平方公里的产业园区;
(四)由大兴区高精尖产业专班认定的优质企业。
申报方式:请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机构)申报,并对申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属地部门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并汇总本区域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申报时间:2021年3月19日16:00前。
详情链接:http://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1762910/index.html
2. 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生产抗疫药品、诊断设备奖励政策申报的通知
申报事项:
企业研发生产抗疫药品、诊断设备奖励
申报条件:
(一)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的企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研发投入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
(四)研发产品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是用于检测诊断及治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的创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领域的病毒检测诊断试剂或解决方案、治疗性抗体开发、疫苗开发、病毒防御及治疗相关研发、抗病毒消炎类新药品等技术产品。
(五)创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原始性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有一定技术壁垒,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
(六)产品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权益状况明确,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申报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4日。
详情链接: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tzgg/202103/t20210308_23021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