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北京软协调委会告诉你
近几年,北京软协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软协调委会”)在调解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软件开发项目的开发方与委托方往往对开发合同及项目需求文档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偏差,易产生矛盾纠纷。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委托项目中,委托方一般不了解软件开发技术,在签订委托开发合同时不理解项目的关键需求、功能列表和质量属性等合同条款,导致合同约定内容与其真实需求之间存在差异;而项目开发方往往更关注软件的开发,忽略与项目委托方的沟通交流,以及对沟通达成的开发项目需求调整、项目阶段性验收的书面记录和委托方对材料的确认。
当项目开发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出的软件与委托方的心理预期不符而产生矛盾时,双方都没有足够的凭证来理清过程,进行自我调解,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和升级。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软协调委会提示,企业在合同签署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委托方应当细化并明确项目需求。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委托方应当尽可能明确且详细地约定软件项目的开发需求,对软件的开发内容、软件功能、软件交付验收方式、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项目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逐项进行约定。
2、开发方应当重视并加强书面确认。由于项目开发方的对接人通常是技术人员,其关注点都放在技术上,往往不重视对过程的某些事实和时间节点事件的记录和书面确认,致使争议发生后无法提供书面说明文件和证据。因此,开发项目的需求调整、技术调整,以及项目开发的每一个验收节点,都需要进行记录,形成书面文件,并请对方予以确定和签字盖章。
3、开发方与委托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开发方才能清楚、明确地了解委托方的需求;同样,委托方也只有通过充分的沟通,才能理解开发方开发过程中的改动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以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提升软件开发合作的质效。
北京软协人调委是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北京市司法局批复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群众性组织,由专业律师、软件技术领域专家担任调解员,旨在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公正、高效、快捷地化解软件行业知识产权纠纷。
目前,北京软协人调委已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接收来自法院委托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此外,北京软协调委会还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金融软件产业技术问题等提供行业专家意见,为检察院再审监督案件提供专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