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作部署,结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现组织开展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填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企业产品如属于对重点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详见附件2。
(四)其他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第三批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填报《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由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纸质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请报送至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系统填写材料的一致性。
(二)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不晚于2020年6月11日前(最终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以各区具体要求为准),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专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55578178、5557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