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62)|关于申报2021年中关村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1.关于申报2021年中关村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重点支持产业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5G、集成电路、大数据与云计算、智慧城市与物联网、智能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等10个领域(详见附件4)。
支持内容:
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实际支出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三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对象:
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在申报创新支持资金时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条件:
1.成立年限:截至申报时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2018年7月5日之后注册,含当日),对从事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新材料领域以及智能装备领域关键核心器件研发的企业,成立时间可放宽至5年(2016年7月5日之后注册,含当日)。
2.技术先进性:申报企业的技术创新达到引领产业发展或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替代进口或填补国内空白等水平。
3.市场潜力与社会效益:申报企业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企业增长性强;或具有良好社会效益,有助于解决国家和北京市重大关切问题。
4.人才团队:申报企业的核心人员包含国家或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机构高端人才或行业资深专家。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周五)下午18:00。
详情链接: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1021536/index.html
2.关于申报2021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展会发展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支持范围:
本市2021年1至4月份期间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的商业展会项目。
支持标准: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商业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展会项目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在本年度(2021年)内继续举办并执行完毕;
(二)申报单位须为承担申报项目展会场租费用,且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申报单位未涉及《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支持情形。
项目申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详情链接:http://sw.beijing.gov.cn/tzgg/202107/t20210702_2427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