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63)|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推荐人选范围和名额:
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均可推荐,其中“双一流”大学、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名额不超过4名;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对入选“智源学者计划”“脑科学科研开放合作计划”以及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人选进行查重,不重复支持。已经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不再推荐。
推荐人选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的青年人才。
(三)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应用技术开发阶段,从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青年人才。加大对企业创新人才的支持比例,鼓励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专业的青年人才积极申报。
(四)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其从事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医疗机构的人才,应具有较高科研水平,且研究的项目有较大的应用或转化前景。
(五)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六)人选申报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青年科技骨干牵头承担科研项目提供支持。
填报时间:
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前。
详情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1/7/7/art_736_607808.html
2.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关村科技信贷和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主体: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项目:
(一)申请贷款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年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认股权贷款进行融资的,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4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单一信贷产品年度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条件
(1)申请资金支持的科技信贷产品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应已完成还本付息,涉及中长期贷款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2)申请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以及并购贷款中的被并购方均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3)申请资金支持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认股权贷款、担保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担保费率不得超过2%。对于企业首次获得以上科技信贷产品或取得两年期及以上的中长期信贷产品的,对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做限制,担保费率不得超过3%。
(二)申请债券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年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5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对于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绿色债、双创孵化债、北京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债等进行融资,按照债券实际期限给予票面利息4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条件
申请资金支持的债券融资产品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应已归还一年(含)以上利息。
(三)申请商票贴息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年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5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开展商票融资。对于企业发行商票进行融资并按时足额兑付的,依据票面期限,按照票面金额年化1%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条件
申请商票补贴支持的企业所开商票票面期限应在3个月(含)以上,并由持票人将商票在银行贴现,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完成兑付。
(四)申请融资租赁补贴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年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纳税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按照实际期限给予2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条件
申请支持资金的融资租赁业务,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实际支付的融资费用为依据。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申报时间: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至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详情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1/7/7/art_736_607850.html
3.海淀区关于开展2021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直通车”推荐工作的通知
实施范围:
(一)工程技术系列:海淀区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在海淀区属地内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端领军人才。
(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在海淀区属地内本市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职称限制,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
1、曾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2、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3、曾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4、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直通车”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或市(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
3、作为主要作者,在本领域出版过3部重要学术著作,或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
4、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作为前三名标准起草人,研究制定了国家标准,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直通车”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市(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3、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市(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4、在本领域独立出版3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申报时间:7月6日至7月26日。
详情链接: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auto4496_52699/auto4496/auto4496_52714/202107/t20210706_447241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