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初赛)的通知》,请具备参赛条件的单位于9月1日前按通知要求积极向所属区经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是各地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地理相邻、跨行政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参赛。2019、2020年决赛未胜出集群,需重新参加集群初赛,胜出后方可获得参加后续决赛资格。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需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网络化协作和技术创新能力,要素集聚、开放合作、组织保障水平较高。
2.代表集群参赛的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为非政府、非营利的独立法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具备促进集群成员合作交流的能力。
3.集群所在地政府组织编制了切实科兴的《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围绕集群“锻长板”和“补短板”,推动实施一批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
4.参赛对象及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得到集群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附件: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