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74)|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两部门关于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试点目标:
通过征集并遴选一批利用5G网络的教育信息化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的典型应用,树立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发展标杆,为推动“5G+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提供经验,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试点内容:
依托5G网络超高速、低时延、大连接、高可靠等特性,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仿真等信息技术,围绕“教、考、评、校、管”等教育领域重点环节,鼓励各地、各校、各单位开展各类“5G+智慧教育”应用创新,探索典型应用场景,推动相关技术、产品、方案等加快成熟。试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方向:
(一)5G+互动教学。
(二)5G+智能考试
(三)5G+综合评价。
(四)5G+智慧校园。
(五)5G+区域教育管理。
试点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电教馆、信息中心、基础电信及信息技术等各类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可为省级分公司),具有较高的综合实力。
(二)鼓励相关单位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为1家,参加单位不超过5家,牵头单位负责试点项目总体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每个申报主体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申报项目分为单向类项目和融合类项目,单项类项目限选择1个主要试点内容,融合类项目需同时覆盖3个及以上试点内容。
(四)申报的试点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需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具有明确的建设和应用计划,提出合理预期目标和成果,且两年内能够建设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需充分利用5G网络或技术,具有明确的5G应用方案,能够通过5G等技术的综合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3.项目已开展初步应用,通过试点能扩大应用规模、提升应用效果。
4.项目应具备完善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详情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9962509f1e1f47c3a7675a7e473d5522.html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重点方向:
(一) 贷款贴息
1.投资贡献贴息
对获得贷款且2020年在京固定资产投资入统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实施普惠性贴息。
2.重大项目贷款贴息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以及实施并购的企业给予贴息。
(二) 商业航天领域保险补贴
在京从事商业运载火箭、卫星研发生产或发射运营等活动,且2021年购买发射财产保险、第三者财产及健康损害的责任保险的企业。
(三) 融资租赁补贴
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项目研发、建设、生产环节中租赁设备和产线的高精尖企业,给予补贴。
(四) 智能化技改项目奖励
对符合本市产业政策,且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附件1)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级奖励。
(五) 绿色化技改项目奖励
对符合本市产业政策,且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附件1)的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级奖励。
(六)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
支持重点新材料生产企业,推动重点新材料产品在应用企业率先批量使用。
(七) 医药产业化奖励
1.创新品种奖励:对相关产品创新性强、已到达产业化关键节点,且确定在本市产业化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2.国际化奖励:对相关产品取得权威国际机构注册,在本市形成产值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3.生产服务奖励:对合同生产组织(CMO)或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企业,为药品、医疗器械提供生产服务且在本市形成产值的企业给予奖励;
4.合作开发奖励:对引进国外在研或上市品种在本市生产形成产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八) 整车企业供应链协同奖励
支持本市从事汽车整车生产的企业,完善京津冀供应链配套协同能力。
(九) 集成电路流片奖励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2日前。
详情链接:
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109/t20210923_2500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