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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项目速读(180)|三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来源: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分享到:

1.三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建设内容: 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 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家庭养老床位、社区日间照料、智慧助老餐厅、虚拟养老院等智慧养老场景,居家上门服务、智慧养老院、医养结合、服务监管 等综合场景,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聚集效应凸显、经济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其中分为企业类、园区类、 街道(乡镇)类、基地类。

这里着重整理企业类内容,其他类型详见通知。

企业类: 

深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创新应用,围绕健康监测、 安全监控、养老照护、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重点方向,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试点示范企业, 提供面向典型应用场景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

企业类申报条件:

(一)企业类

申报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 律责任的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少于 3 年,3 年内未发生违 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不少于 2 个落地项目,以及清晰的 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企业类型包括产品企业、平台运 营企业、机构运营企业、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产品企业。2020 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 于 1000 万元、研发投入占总收入占比不少于 4%、知识产权 数量不少于 10 项;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能力。

2. 平台运营企业。2020 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 万元,其中市场化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10%;平均 月订单量不少于 10 万单、用户数量不少于50 万户、应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种类不少于 10 种;应具有较强的平台开发/ 维护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及服务运营能力。

3. 机构运营企业。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 万元,床位数不少于300 张,应用智能健康养老产 品种类不少于5种;应建有信息化系统,以优化服务流程以 及加强服务管理。

4.服务企业。2020 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 万元,用户数不少于 1 万户;应建有服务信息平台,具 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建有服务规范及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推荐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

详情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1/art_e1a670b540a643eeb5ff99888d531ec5.html

 

 

2.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除满足《通知》所述要求外,应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一申报主体不能同时申报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初审推荐:

网上申报截止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2021年11月22日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择优向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进行推荐。

详情链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111/t20211108_2531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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