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83)|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1.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解决行业迫切需求,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类”和“融合应用创新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攻关类
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边缘计算、操作系统、可信安全、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物联网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
(二)融合应用创新类
项目助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能家居、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
(三)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2日16:00。
纸质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6:00前。
详情链接:
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111/t20211129_2547181.html
2.关于征集技术贸易创新示范案例的通知
申报主体:
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机构等法人,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有突出作为,在市场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在技术进出口领域有丰富实践。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包括技术进口、技术出口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类,主要聚焦互联互通、减贫减灾、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数字经济、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领域,能够反映技术贸易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案例材料内容应可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并具有推广价值。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8日(含)前。
详情链接:
http://sw.beijing.gov.cn/tzgg/202111/t20211126_2546544.html
3.关于开展2022-2023年高精尖产业科技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重点方向:
1.特色产业科技支撑项目:符合科幻、科幻及相关科技类,包括但不限于科幻影视技术、科幻沉浸式场景体验、科幻项目开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区块链、航天科技、通信算力、生命科学、工业互联网等相关技术,科技支撑沉浸式体验场景类项目。
2.关键性科技研发项目:符合“1+3+1”高精尖产业方向(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数字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商务服务),填补国内技术空白,在关键共性领域有技术突破,对产业上下游生态构建和产业特色集聚等有较大拉动作用的关键性科技研发项目。
3.基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研项目。
4.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产业中试服务平台/成果转化促进平台/产业创新能力平台项目/双创服务平台在内的各类平台建设项目。
5.应用场景建设项目:适用于包括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文旅等在内的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项目条件:
(一)项目单位条件
1.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已申请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优先。如获得相关资质,请提供证书图片或者资质编号。拟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明拟申请。
2.近3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法院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
3.在所研究领域应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能够出具正式运行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联合实施项目相关成员单位应符合第2-4条要求,牵头项目单位应符合第1-4条要求,为该项目的实施和投资主体。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应为在施项目,启动日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之后,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2.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500万元,联合实施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3.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完备的内部立项及实施手续。
4.联合实施项目的各成员单位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整体方案以及各子项目实施方案。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
详情链接:
http://www.bjsjs.gov.cn/gongkai/zwgkpd/tzgg_1933/202111/t20211129_45018.shtml
4.关于申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服务券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上午10:00至2021年12月8日下午16:00。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陆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在线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领。
申报详情:
详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券申领工作指南》(附件1)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领页面。
详情链接:
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tzgg/202111/t20211129_2547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