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81号)文件精神,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化、先进化、集约化发展,支撑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行业代表性强,在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经营实力雄厚;
3.申报单位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较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有意向申报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数据中心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面向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重点应用领域;
2.数据中心产权清晰,按规定履行项目备案、能评等手续,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4.建设和布局符合《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储服务器功率占服务器总功率不超过20%,具有显著的区域经济贡献和能效水平;
5.近3年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
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材料应为盖章扫描件,由申报单位编制的材料请附可编辑版本。
1.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见附件2,依据附件1编制),含附件清单;
2.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见附件3),含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不需要纸质版);
4.申报数据中心的项目备案、能评等手续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版报中关村软件和信息绿色创新服务联盟(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6号友诚大厦246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rxfjjcl@163.com,weiyixin@jxj.beijing.gov.cn。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检查。在结合产业效果、应用领域、能效水平、规模等因素基础上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3.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姜伟丽,13910356296;魏怡心,5557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