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85)|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1.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评选范围: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近五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2022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参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的推荐和评选:
(一)在科学研究(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二)在工程技术领域(含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境工程、建筑工程等)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自主开发新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管理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具有系统性或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在首都经济建设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中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系统性贡献,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国内公认的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网上填写申请系统截止时间:
2022年2月11日。
详情链接:http://www.bjhd.gov.cn/hdy/tzgg/202201/t20220114_4508192.htm
2.关于开展2022年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精尖产业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申报主体要求:
1.在石景山园内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需符合石景山区“1+3+1”产业发展定位,且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或申报并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态无异常。
2.在石景山园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校院所、平台机构等。
3.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在所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稳定的科研人员团队和技术装备,具备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列入“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精尖产业化项目储备库”后,配合园区开展统一分类、项目管理与全流程服务工作。
重点方向及条件:
1.项目为在施项目,项目启动期在2022年1月之前,项目期原则不超过3年,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2.符合“两区”建设和“五新”发展战略,符合我区“1+3+1”主导产业及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元宇宙等特色、新兴产业。项目应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或产品功能方面有重大突破,为国际或国内首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关键共性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系统性能稳定,应用市场前景广阔。
3.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面向科技前沿、重大工程和经济主战场需求,推进关键核心和重大共性技术进入小试中试或大规模量产应用的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项目,需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满足进入市场要求,同时尚未取得市场业绩,但产品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有稳定的客户或销售群体,未来可以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新兴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生态圈,开展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的平台类项目。
5.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提供大数据服务、技术研发、检验测试、评估认证、知识产权、示范推广、展示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应为产业中试服务平台、成果转化促进平台、产业创新能力平台/双创服务平台、技术沉浸式体验中心等在内的各类平台建设项目。
6.前沿技术产品示范应用项目。面向服务冬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技术需求的示范应用项目,对符合我区主导产业或园区特色产业的科技成果应用落地于本区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应用场景建设项目优先推荐。
7.国际合作创新中心项目。与全球领军创新企业、海外顶尖研发机构开展国际研发合作、引进转化国际先进行业应用创新成果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项目。
8.生态园区/特色园区项目。围绕中关村石景山园产业发展定位和创新功能布局,建设促进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和专业服务能力优质的重点生态园区/特色园区项目。
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8日前。
详情链接:http://www.bjsjs.gov.cn/gongkai/zwgkpd/tzgg_1933/202201/t20220117_468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