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87)|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看过来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协同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
申报条件:
(一)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经开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对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三)企业近3年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不限于以下:
1.法人被限制高消费;
2.环保领域处罚5万元以上、安监领域处罚10万元以上;
3.存在套取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行为;
4.产生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行为。
(四)购买区内新注册无关联关系企业的产品,采购单户企业订单本年度累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或采购区内供应链企业产品,采购单户企业订单同比去年增长2000万元及以上。
(五)被采购的新注册企业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在经开区完成工商注册、纳税、入统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六)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发票开具日期和资金入账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
(七)采购企业的产值同比增长(含)9%以上且净增长5000万元以上。采购企业如为新注册、新增、新迁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以2020年度统计数据为基数,如2020年无统计数据的同比基数为2000万。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鼓励企业间协同联动和协作配套,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给予符合条件的采购企业订单(同比增长部分)总额3%的资金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部分舍去。
(三)此项奖励与疫情3.0政策中涉及第6条产值增长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
详情链接:
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kfq/tzgg/202202/t20220211_2608089.html
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21年产值增长奖励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
申报条件:
(一)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工商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经开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对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
(三)企业近3年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记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不限于以下:
1.法人被限制高消费;
2.环保领域处罚5万元以上、安监领域处罚10万元以上;
3.存在套取政府财政补贴资金行为;
4.产生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行为。
(四)2021年产值同比2020年增长高于(含)10%。新注册、新增、新迁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以2020年度统计数据为基数,如2020年无统计数据的同比基数为2000万。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于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产值同比增长高于(含)10%的企业,给予超出部分1%的资金奖励,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2021年区域经济贡献的30%。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部分舍去。
(三)此项奖励与疫情3.0政策中第7条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政策不重复奖励。
详情链接:
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kfq/tzgg/202202/t20220211_2608085.html
3.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征集2022年度技术改造储备项目的通知
支持内容:
(一)智能化类: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以及为适应设备升级所进行的厂房装修改造。
(二)绿色化类:支持企业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支持企业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支持企业对厂房等工作场所进行光伏发电等方面的改造。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二)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三)实际生产、经营、研发活动在开发区。
(四)项目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产业领域。
(五)智能化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绿色化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六)项目开始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申报时应为在建项目。
受理时间:
2022年2月28日前。
详情链接:
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kfq/tzgg/202202/t20220210_2607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