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项目速读(198)|朝阳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精尖产业重大创新支撑专项项目征集的通知
1.朝阳区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精尖产业重大创新支撑专项项目征集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报企业为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朝阳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专项重点支持技术领域(详见下文);
(四)申报企业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良好的信誉度;
(五)申报企业应具有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产业化能力强,坚持不断地技术创新,有效促进社会科技进步;
(六)企业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七)申报企业应具备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开发队伍开拓创新的技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开发团队;
(八)申报企业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电子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9日17:00。
详情链接: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4028805a7fd0f146017fd37a485c0096.html
2.关于征集2022年度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的企业以及坐落在京津冀区域范围内独立法人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两方。
2、注册地址位于朝阳区辖区范围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只能申报与朝阳区内单位合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申报主体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良好的信誉度。
4、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合作各方签定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书,具有高效的项目运行管理及对接体系。
6、对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项目支持方向:
项目主要面向京津冀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双方合作开展的服务区域发展、具有技术优势的合作项目。
1、重点支持服务于区域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业、医药健康产业、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由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或与区内单位、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项目,每所高校限报两项。
2、由创新型企业主导,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等区域发展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等的研发攻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示范应用及人才培养等。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立项至2023年6月30日,请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此时间段填报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进展以及项目截止时取得的研发创新成果。
经费预算:
单个项目申请区科技经费总额与企业配套经费总额比例为1:2。
电子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9日17:00。
详情链接: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4028805a7fd0f146017fd37bc03600a3.html
3.关于征集2022年丰台区科普储备项目的通知
征集方向:
1、鼓励建设面向科学普及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发挥区域传统产业应用示范,包括科技数字资源管理、智能创作、设计制作一站式服务、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成果在科学普及中的转化,提升行业科普公益服务力。
2、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影视出版、科技文化旅游、科技在文化艺术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发,形成科技文化新产品、新工艺,提升行业专业技术创新力,带动区域公众科学素质提升。
3、围绕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科技+文化”新地标数字经济新高地,博物馆群建设、中轴线申遗保护等重点科技文化项目需求,推动AI、5G+8K、VR/AR/MR/XR等适用技术创新应用,形成可视化呈现、互动性传播、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传统科技文化创新传承。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丰台区注册、纳税、纳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地方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5、申报单位按照申请的科普项目经费匹配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不得低于1:1的匹配数额。
6、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后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实)。
征集截止时间:
2022年4月15日24:00。
详情链接:http://www.bjft.gov.cn/ftq/zfgg/202203/cd7ce768b7a84ec790dda1d2c6e9c9e9.shtml
4. 经开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资助经费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自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详情:
已通过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认定的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与大专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可申请资助经费。经开区每年给予通过人才基地认定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开展下列一项或多项合作:
(一)开展科研项目合作。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附件1)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二)开展学生实习合作。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学生实习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附件2)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三)开展兼职兼薪合作。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兼职兼薪资助经费申报办事指南》(附件3)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详情链接: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kfq/tzgg/202203/t20220328_2640893.html